公司签订集体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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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3-01-31 16:56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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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月30日下午,在公司首届一次职工(会员)代表大会暨2013年工作会上,公司执行董事、总经理彭小峥与公司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、工会主席陆成龙分别代表劳资双方在《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集体合同》(以下简称《集体合同》)文本上签字。
本次《集体合同》是在公司劳资双方自愿、平等、友好、相互尊重的基础上,经过充分协商后的签订的。《集体合同》由十三章节和1个附件组成,其中包括了劳动报酬、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、劳动安全与卫生、社会保险与福利、女职工合法权益、特殊利益等内容,明确了职工合法的劳动报酬权益,合法的休息休假权利,可享受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,对推进企业民主政治建设,规范集体协商、签订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。
据悉,为切实做好集体合同各项工作,从2012年12月起,公司行政方和工会方对公司集体合同内容进行了多次讨论、反复协商,在广泛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,最终于2013年1月29日达成一致意见,形成集体合同文本,提交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后签定。